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信息公开 > 编委职能

编委职能

发布日期:2019-05-20 10:20信息来源:市编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中共黄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编委)是市委常设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机构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关于行政体制改革、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规定。

(二)研究审议全市行政体制改革、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指导、协调全市行政体制改革、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

(三)统一管理全市党委、人大、政府(含派出机构,下同)、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审议市、县、乡行政编制跨层级调整方案;审批市、区行政编制划分方案。

(四)审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和市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方案;审议县级(正县、副县,下同)党政机构的设置并按程序报批。

(五)审批区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改革总体方案。

(六)审批市直部门增加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科级领导职数;审批区县科级行政机构的设置、超规定限额核定科级领导职数。

(七)审议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批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方案;审议全市县级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并按程序报批;审批市直科级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指导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八)审议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及与区县的事权划分。

(九)监督、检查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政策和法规、规章及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情况,纠正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报告。

(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科学配置执政资源,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动态调整;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