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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关于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信息披露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25 09:21信息来源:市编办 作者:市编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信息披露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全面排查本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账款支付情况。经排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不存在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市委编办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