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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优化乡镇机构设置
构建简约有效的乡镇管理体制

发布日期:2024-12-12 11:19信息来源:市编办 作者:市编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歙县县委编办结合机构改革从精简高效着手,优化基层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逐步构建简约有效的乡镇管理体制。

优化机构设置。聚焦基层党建、经济发展、便民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综合设置党政综合、基层党建、经济发展、社会事务、乡村建设等4至7个内设机构;整合设置为民服务、平安法治、行政执法等2至3个事业单位。

精简挂牌机构。清理规范挂牌,为基层减负,提高基层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乡镇除中央有明确要求的外,一律不再加挂其他牌子。与改革前比较,全县乡镇机构挂牌数量减少86块。

统筹人员管理。除派出所、基层市场监督所外,县级部门在乡镇的派驻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为主,县直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纳入乡镇统一管理,由乡镇进行考核,负责人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乡镇党委意见,确保基层调得动、管得好、用得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