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歙县县委编办聚焦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不断探索机构编制申请事项、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的有效路径,为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和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程序,规范机构编制请示事项。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请示事项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机构编制请示事项报送范围、报送主体、报送程序和报送要求,新设机构、增加编制事项必须纳入评估范围。按照“撤一建一”原则,对设立的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新组建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事业单位进行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并取得一定成效。
二是规范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建立工作常态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和使用效益评估,并将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与机构编制事项论证结合起来,作为机构编制审核审批的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提升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纳入巡察、县委督查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实地调研有关部门机构编制运行情况,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升机构编制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