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黄山市人民政府驻沪联络处存在2019年度、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部分内容与事实不符情况,依据《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第九条规定,决定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并通报其举办单位。目前,该单位已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如下:
1、2019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中的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19年租金收入120万,同比增长7%,并及时汇入财政非税管理局”,更正为“2019年上缴黄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房屋租金100万元”。
2、2021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中增加涉及投诉情况:“2021年发生人事争议诉讼1次,劳动报酬诉讼2次,行政复议2次”。
黄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2年11月30日